合伙人如何清偿合伙企业的债务
1. 合伙企业财产优先清偿 :
合伙企业首先应使用其全部财产来清偿债务。
2. 普通合伙人无限连带责任 :
如果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普通合伙人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使用其个人全部财产来清偿债务。
3. 清偿顺序 :
合伙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合伙企业的债务;
退还合伙人的出资。
4. 合伙人之间的责任分担 :
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约定的比例,以各自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如果清偿数额超过其应承担的比例,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5.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
在特殊情况下,如合伙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债务,该合伙人需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6. 清偿限制 :
合伙人仅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补充性责任,当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合伙人才需承担责任。
7. 债权人权利 :
债权人可以选择请求全体、部分或个别合伙人清偿债务。
如果合伙人拒绝清偿,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破产清算 :
如果合伙企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以上规则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
其他小伙伴的相似问题:
合伙企业债务清偿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合伙企业债务清偿中普通合伙人的责任如何?
合伙企业破产清算的具体程序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