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可以怎样撤回
您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您的专利申请。以下是撤回专利申请的基本步骤和要求:
1. 提交书面撤回声明 :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一份书面的撤回声明。
声明中应写明发明创造的名称、申请号和申请日。
2. 撤回声明的要求 :
撤回声明需要由全体申请人签字或盖章同意。
如果委托了专利代理机构,撤回手续应由代理机构办理,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 撤回的条件 :
撤回专利申请不得附带任何条件。
如果撤回声明不符合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
如果符合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发出手续合格通知书。
4. 撤回的公布 :
如果撤回声明是在专利局作好公布准备后提出的,申请文件将照常公布。
对于已经公布的发明专利申请,撤回声明需要在专利公报上进行公告。
5. 撤回的生效 :
撤回专利申请的生效日为手续合格通知书的发文日。
6. 特殊情形 :
如果撤回专利申请声明是在专利文件公布后提出的,申请文件仍然会公布,但审查程序会终止。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撤销已经撤回的专利申请声明。
请确保按照上述步骤和要求进行操作,若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专业的专利代理机构或直接联系国家知识产权局
其他小伙伴的相似问题:
如何填写专利撤回声明?
专利撤回后如何申请退费?
专利被撤回后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