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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合同有哪几种

实践合同有哪几种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了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需要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典型的实践合同包括以下几种:

1. 定金合同:当事人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2.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3. 保管合同: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4. 借用合同:出借人无偿将出借物交给借用人使用,借用人使用后返还原物的合同。

5. 代物清偿协议:当事人约定以他种给付代替原定给付的合同。

这些合同类型在日常生活和商业活动中非常常见,它们体现了法律对交易安全和便捷性的考量。需要注意的是,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实践合同需要物的交付或其他现实给付的完成作为合同生效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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